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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 綜合治理一廠一策內容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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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0-11-09
  • 來源:中科檢測
  《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》(環大氣〔2019〕53號)中提出推行“一廠一策”制度,各地應指導企業編制切實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,明確原輔材料替代、工藝改進、無組織排放管控、廢氣收集、治污設施建設等全過程減排要求,測算投資成本和減排效益。
 
  涉 VOCs 排放的工業企業編制 VOCs 綜合治理一廠一策時,應以生產管理合法合規、VOCs 達標排放和滿足區域減排要求為基本目標,以源頭減排、過程控制、末端治理全過程管控為路徑,綜合考量經濟成本、環境效益、減排效果等因素,重點提升企業污染治理水平,提出有效的VOCs綜合治理措施。
 
  VOCs 綜合治理一廠一策內容組成包括哪些內容呢?大家可參考以下四個方面。
 
  1、企業基本情況;
 
  2、VOCs產生與排放;
 
  3、擬實施的綜合治理方案;
 
  4、合規性和減排效果分析。
 

  一、企業基本情況

 

  1.1 企業概況

 
  列示企業名稱、企業地址、所屬行業及代碼、投產時間、主要產品和產能等基本信息。提供企業廠區地理位置圖及平面布置圖,其中地理位置圖應標注周邊敏感源信息。
 

  1.2 生產工藝

 
  描述企業主要生產工藝流程,并在工藝流程圖上標注VOCs產生節點。詳細列示生產裝置及輔助設施基本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裝置或設備的名稱、型號、規格。
 

  1.3 產品及原輔材料

 
  列示企業主要產品類型(名稱)及編制基準年產量。按生產車間、生產工序或生產設備分類列示VOCs物料的基準年使用量,提供主要VOCs物料化學品 安全技術說明書(MSDS)或VOCs含量檢測報告等佐證材料。
 

  二、VOCs產生與排放

 

  2.1 VOCs 產生環節

 
  2.1.1 根據生產工藝詳細并準確說明VOCs有組織和無組織產生環節,其中無組織產生環節包括但不限于:
 
  a) VOCs物料儲存;
 
  b) 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;
 
  c) 工藝過程;
 
  d) 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;
 
  e) 敞開液面逸散。
 
  2.1.2 全面分析各環節VOCs的產生過程,明確特征污染物及其物理化學性質。
 
  2.1.3 按照國家或地方VOCs排放量計算方法核算各環節VOCs產生量。
 

  2.2 VOCs 控制及排放現狀

 
  2.2.1 從原輔材料、生產工藝、生產設備等角度分析現有源頭控制措施的實施內容、時間和效果。
 
  2.2.2 詳細描述各VOCs產生環節過程控制措施的實施現狀和效果,分析存在的問題與不足。
 
  2.2.3 詳細描述現有廢氣收集系統的集氣方式、運行參數和收集效果。
 
  2.2.4 詳細說明現有廢氣處理系統的治理工藝、技術參數和運行狀態,并根據其處理廢氣風量、VOCs組分和濃度等關鍵指標,分析技術合理性、實際凈化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與不足。
 
  2.2.5 基于現有控制措施核算各環節VOCs削減量和排放量,繪制VOCs物料平衡圖(表),分析不同環節排放貢獻及減排潛力。
 

  2.3 其它要求

 
  2.3.1 VOCs控制及排放現狀調查時可采用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實地踏勘、資料收集、檢測評估等,并提供現場照片、管理制度文件、臺賬記錄和監測報告等佐證材料。
 
  2.3.2 VOCs產生量、削減量和排放量核算時應提供具體計算依據和過程。
 

  三、擬實施的綜合治理方案

 

  3.1 綜合治理目標

 
  根據VOCs產生及排放現狀,結合國家和地方政策要求,分析并明確各環節VOCs綜合治理目標。
 

  3.2 源頭減排方案

 
  3.2.1 原輔材料替代
 
  詳細說明原輔材料替代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替代物料種類、數量、VOCs 含量及可行性分析。
 
  3.2.2 生產工藝優化
 
  詳細說明生產工藝優化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優化方式及可行性分析。
 
  3.2.3 生產設備升級
 
  詳細說明生產設備升級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類型(名稱)、數量及可行性分析。
 
  3.2.4 其它
 
  分別說明原輔材料替代、生產工藝優化、生產設備升級等源頭減排方案的實施計劃、投資額及預期減排量,并提供計算依據與過程。
 

  3.3 過程控制方案

 
  3.3.1 無組織排放管控
 
  分環節詳細說明減少無組織排放的管控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無組織排放管控方式及管理制度。
 
  3.3.2 其它
 
  分環節詳細說明過程控制方案的實施計劃、投資額及預期減排量,并提供計算依據與過程。
 

  3.4 末端治理方案

 
  3.4.1 需求分析
 
  結合綜合治理目標,分析末端治理措施的建設需求。
 
  3.4.2 可行治理技術比選
 
  綜合考慮廢氣特征(包括但不限于溫度、濕度、組分、濃度、風量)、投資費用、場地條件、安全風險等因素,比選并確定可行治理技術,并提供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建設、改造設計依據。
 
  3.4.3 關鍵指標參數
 
  詳細說明擬采用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的關鍵指標參數。
 
  3.4.4 二次污染分析及控制對策
 
  詳細分析二次污染物產生情況,并提供相應控制對策。
 
  3.4.5 自行監測方案
 
  說明VOCs監測采樣口與采樣平臺設置方案及排放自行監測方案。
 
  3.4.6 其它
 
  說明擬采用末端治理措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及臺賬記錄計劃。說明末端治理措施的實施計劃、投資額及預期減排量,并提供計算依據與過程。
 

  四、合規性和減排績效分享

 

  4.1 合規性分析

 
  對照現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,詳細分析方案實施后VOCs排放合規性。
 

  4.2 減排績效分析

 
  按源頭減排、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順序,匯總列示擬實施綜合治理方案的VOCs預期減排量、投資額、運行費用及實施計劃,分析單位投入費用的VOCs減排量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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